大连机场移动式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大连机场移动式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备案记录编号:民航东北招标备字〔2024〕9号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4-04-24至 2024-04-28。
标段名称:大连机场移动式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综合总得分:94.37
项目负责人姓名:张磊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00
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工期:15个日历日内送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并完成航科院验收等程序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二候选人
单位名称:北京经纬******有限公司
综合总得分:82.87
项目负责人姓名:倪建农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京************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00
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工期:40个日历日内送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并完成航科院验收等程序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综合总得分:82.72
项目负责人姓名:张秋民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00
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工期:40个日历日内送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并完成航科院验收等程序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子介
联系电话:0411-******
投诉受******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电话:******353
招标单************有限公司
日期:2024-04-24 09:00:00